索引号 | 5304002019102364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3-07 |
《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3月1日,新修订通过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据悉,该《条例》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第一部《云南省杞麓湖管理条例》于1996年1月1日实施,2007年通过第一次修订,改称《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
《条例》的修订是为更好地全面推进依法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杞麓湖,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让杞麓湖水更清、景更美。在杞麓湖保护和治理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山、城、湖”一体化旅游景区,把通海建设成为现代宜居生态之地。
《条例》实施后,对杞麓湖法定水位、一级保护区划分、管理机构和职责、杞麓湖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杞麓湖环境资源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对进一步做好杞麓湖的保护治理工作及流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赵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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