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5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X530000201806290005)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9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1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易门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已列入长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举报件反映:“易门造纸厂和陶瓷厂退休人员反映易门县政协主席吕培生利用职权将易门造纸厂(原属集体企业)二千多万资产占为己有,将原来的窑拆毁,改造成造纸厂,在改造中将建筑废物倒入碗窑坝河道中,使河道严重堵塞,造成浦贝片区空气、噪声、污水严重污染。举报人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易门科发纸业有限公司位于玉溪市易门县浦贝乡新街子151号。该公司现有一条以再生纸为原料的年产10万吨纸箱包装纸生产线(3300型造纸生产线),设计年产10万吨高强瓦楞纸。
造纸生产工艺:回收废纸—碎浆—沉沙—斜筛—纤维分离—浆池—筛分—除沙—配料—储浆池—流浆箱—抄纸—复卷—成品。
2.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易门科发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纸箱包装纸技改扩建项目”于2011年12月由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1〕19号),2013年2月取得玉溪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玉环审〔2013〕10号),2015年1月取得玉溪市环保局试生产批复。2017年9月取得易门县环境保护局验收批文(易环验〔2017〕17号)。2018年6月19日取得了玉溪市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30日,易门县组织县环保局和浦贝乡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反映“将原来的窑拆毁,改造成造纸厂,在改造中将建筑废物倒入碗窑坝河道中,使河道严重堵塞”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技改扩建时,对拆除原生产线产生的建筑垃圾(耐火砖)大部分卖给了当地的红砖厂,普通红砖和其他大部分建筑垃圾,用于厂区西部碗窑坝坝坡回填和建设围堰,围堰底部埋设有1根直径约1.0米的排水管,未出现河道堵塞的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举报反映“造成浦贝片区空气、噪声、污水严重污染”的调查核实情况
1.大气污染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易门科发纸业有限公司20吨流化床锅炉烟气经多管除尘+布袋除尘+麻石水膜除尘+脱硫塔处理后由27米高烟囱排放,该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于2018年6月23日通过现场验收。经核查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以来锅炉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的情形。该问题不属实。
2.噪声污染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30日易门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5个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厂界环境噪声不超标,不存在噪声“严重污染”情况。但该公司锅炉蒸汽安全阀在蒸汽过剩紧急排汽时,存在偶发噪声扰民的情况,但不存在举报噪声“严重污染”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3.水污染调查核实情况。易门县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曾接到过群众对该公司外排生产废水的6次举报,经现场查证核实,有3件属实,属企业事故性排放。易门环保局根据企业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的环境管理要求,对企业事故性排放予以立案调查,并分别对3次违法行为处罚款26万元。2018年6月30日现场检查时,易门科发纸业有限公司废水事故应急池已建成,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收集池(收集沉淀)+一体化处理设施(絮凝曝气)+生化污水处理系统(A/O)+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举报反映“举报人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的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以来,易门县环保局接到有关易门科发纸业有限公司的举报投诉共6件,主要反映废水、烟气和噪声影响的问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环保部门一一进行了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同时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新增了1套布袋除尘器、1座烟气脱硫塔,并在锅炉烟气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新建了1套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和1个废水事故应急池。该问题部分属实。6件投诉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2016年1月16日,易门县环保局接到投诉(同时向市环保局举报)“浦贝河下游榨树村段,水体黑色、发臭、带泡沫。”经市、县环保局联合调查属实,市环保局作出罚款8万元的处理决定。
2.2016年12月21日,易门县环保局接到投诉:“浦贝造纸厂排放黑色带有泡沫的生产废水,对浦贝河水体造成污染。”经调查属实,县环保局作出罚款8万元的处理决定。
3.2017年4月5日,易门县环保局接到投诉:“浦贝造纸厂锅炉蒸汽紧急排放时噪声扰民,污水处理站污水外渗,污染瓦窑坝水质。”经调查并对瓦窑坝水体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对锅炉蒸汽紧急排放时的噪声,因是偶发性的,县环保局要求企业积极想办法进行整治。
4.2017年7月8日,易门县环保局接到投诉:“浦贝造纸厂偷排生产废水。”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5.2017年8月23日,易门县环保局接到投诉:“浦贝造纸厂偷排生产废水。”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公司未偷排生产废水。
6.2018年4月9日,易门县环保局接到投诉:“在浦贝河着末旧新村段出现灰色、带泡沫、恶臭现象,对浦贝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经查,由于该公司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但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导致生产废水排放造成浦贝河污染。县环保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理决定。
三、存在问题
(一)易门科发纸业有限公司锅炉蒸汽安全阀在蒸汽过剩紧急排汽时,存在偶发噪声扰民。
(二)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水平低,应急措施、设施不到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的涉及有关干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已按干管权限正在进行调查核实;“河道严重堵塞”不属实;“空气、污水、噪声严重污染”部分属实;“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属实,“未解决”不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易门县环保局7月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易环改字〔2018〕22号),责令该公司限期于8月30日前完成整改,具体整改内容如下:
1.对锅炉安全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所排放的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安装污水处理站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监控视频实时上传环保部门。
3.在污水处理站废水回抽池和事故应急池各配备1台自动启停抽水泵,防范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易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m.gov.cn/)进行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责成易门县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大对被举报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三)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畅通信息,及时跟进督查,厘清责任,精准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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