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57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X530000201806290001)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9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12号)后,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立即安排红塔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已列入限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玉溪市红塔区黑村街道因修建晋红高速,周边地块多次被水淹,施工时拉渣土、砂石料把原路段作为施工便道,完工后未修复,现项目部周边生态遭到破坏,土地不能耕种,道路难行,村民多次找村委书记反映,后者不作为,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晋红高速公路是晋宁县至红塔区的高速公路,线路设计宽度33.5米,双向六车道,走向为由北向南,起点为安晋高速晋宁县安企村西侧,经晋宁县境内的青龙村、下铁所村、前卫村和大麦地村,穿玉溪市境内的刺桐关,过甸尾村、平滩、高仓等地,在研和接玉元高速,沿玉元高速到达止点(K48+600)处,全线长49.755公里,总投资84.48亿元。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段,业主方是晋红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实际于2014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7年7月竣工。
2.业主方晋红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6日,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马福民。该公司负责晋红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服务区及其相关设施的开发、建设。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我市接到投诉转办单后,及时安排红塔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举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一)关于周边地块多次被水淹的相关情况
经调查,周边多次被水淹的地块,为黑村九组薛玉明采石厂下方、黑村鲜坝上段原晋红项目部营地旁、黑村五组深沟村周边地块。晋红高速黑村段设计有施工弃土场,因近年来暴雨天气较多,降雨量较大,短期内大量雨水汇集,弃土场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足,2018年3月底,建设方对弃土场边坡进行削坡处理,造成弃土场区域内部分排水渠施工相对滞后,导致附近地块多次出现被水淹的情况。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施工便道完工后未修复的情况
举报反映的施工便道指原黄草坝路的观音山收费站至跨线桥路段,是通往黄草坝的重要通道,晋红高速修建之前已有破损,高速施工方也有使用,修建过程中有专人维护。但四年多来由于道路使用频繁,路面破损较为严重,2018年,红塔区已将此路段列为修复计划。晋红高速完成建设并通车后,原弃土场已停止使用,建设时占用的原有乡村道路及耕地、林地,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段正在实施土地复耕及周边水渠修建,所以仍需使用该施工便道。租用的所有施工便道均与社区小组签订过租赁协议。该问题基本属实。
(三)关于项目部周边生态遭到破坏,土地不能耕种,道路难行的情况
经调查,项目渣土场周边生态未遭到破坏,但是施工方弃土场剩余水土保持方案生态修复工程仍在进行,待水渠施工完成、弃土场修复完成后交还权属人。土地不能耕种区域,为排水渠周围约1.8亩的林地以及用于进出弃土场的村道(约2米宽),施工方租用后拓宽,待施工方弃土场剩余水渠施工完成后,按原土地标准给予修复,交还权属人。高速相邻原有村道,因雨水冲刷等原因,存在坑洼,待2018年7月施工方完成弃土场复耕工作后一并予以修复。该问题部分属实。
(四)村民多次找村委会书记反映,后者不作为,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经调查,黑村社区接到村民投诉水淹后,于2017年10月7日、2018年3月27日、4月17日先后三次组织晋红高速施工方、业主方以及投诉村民召开处理协调会议,协调晋红高速方妥善处理,尽快完善排水系统。黑村五组要求建设方赔偿300万元资金,建设方现已经补偿了10万元,双方对于总赔偿金额至今未达成一致,导致该事项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存在问题
(一)弃土场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足,原设计排水沟渠的断面尺寸不能满足极端暴雨容量,存在水体流失风险和隐患,需要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段进行整改。
(二)目前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段实施的修复工作仍在进行中,进场施工便道仍需使用,尚未完成土地复耕。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一)红塔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段加快土地复耕和施工便道修复工作。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综合协调办主任慈全红进行了询问,要求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施工便道修复,便道修复完成后,按土地耕种标准开展复耕工作。
(二)针对水渠排水不畅,排水系统不能满足暴雨容量导致周边地块多次被淹的问题,红塔区已督促企业尽快完善排水系统,及时组织了社区对该弃土场周边沟渠多次进行疏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块被水淹的情况。
(三)红塔区组织施工方、业主方先后3次召开了协调会议,督促企业尽快处理现有存在问题。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qzfxxgk/ywjfw3185/20180701/923091.html )进行公示。
六、下一步措施
(一)督促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段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二)继续督促协调晋红高速公路总承包部Ⅳ标段妥善解决受影响群众的赔偿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如协调无果,则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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