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1776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6-1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110030)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11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79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和市直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通海县离县政府西南1公里的地方三义造纸厂,该厂是93年从浙江引进的淘汰设备建起来的,90年代曾将废水直接排鸡脖子水库,将水库的水污染导致水库的鱼死亡,事故发生后,从2000年开始就挖一个土坑将废水直接向地下渗透排放,污染了白塔营和下游大梨社区五个自然村的地下水,最后注入通海杞麓湖。投诉人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电话投诉反映过,停产了2、3个月,又开始白天休息,晚上生产,废水一直都是从地下渗透流入通海杞麓湖,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一致都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希望督察组认真调查处理。”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通海县三义造纸厂属三义村村办集体企业,位于九龙街道三义村鸡脖子水库尾,1999年前后,由于资金、技术、管理等因素的限制,该厂出现较严重的亏损,很难再继续经营和发展。2000年6月2日,在环保“一控双达标”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厂通过了玉溪市环保局组织的达标验收。
2005年7月25日,九街镇三义村一组与通海县三义造纸厂签订“三义造纸厂扩建厂区租用地协议”,同意租地给三义造纸厂扩建污水处理池、建盖办公生活区。2005年8月6日,三义村同意承包方扩建一条年生产能力2万吨的1880型纸机生产线,并就此相关事宜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30年(自2006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含原承包未到期部分)。
2014年2月,三义造纸厂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通海县政府组织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九龙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离县政府西南1公里”的情况。
经查,通海县三义造纸厂位于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鸡脖子水库旁,该厂距离通海县政府新区秀麓写字楼1公里以外。
(二)关于举报“该厂是93年从浙江引进的淘汰设备建起来”的情况。
经核查,通海县三义造纸厂,原名为“三义综合厂”。1992年4月,通海县人民政府乡镇企业管理局出具《三义综合厂申报技改3000吨/年卷筒纸板生产线纸浆工程项目批复》(通乡企字〔1992〕第24号);1994年10月26日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纸板。2013年8月19日,原通海县经济委员会出具《通海县三义造纸厂技改1880型涂布白板纸生产线投资项目备案证》。
经核查,通海县三义造纸厂有一条“1575型抄造白板纸生产线”,幅宽2.05米,车速120米/分;有一条“1880型抄造白板纸生产线”,幅宽2.15米,车速120米/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业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相关规定,通海县三义造纸厂现有两条生产线,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围。
(三)关于举报“90年代曾将废水直接排鸡脖子水库”的情况。
经查,2000年6月,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对通海县三义造纸厂完成“一控双达标”专项整治达标验收;2005年7月扩建污水池,2016年7月,通海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调查发现该厂污泥制版线、调节池和生化池周边地面尚未硬化,管理混乱,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2002年至2004年,通海县三义造纸厂被国家环境保护部确定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通海县严格按照国控企业监管要求,对该厂进行重点监管,未发现该厂直接向鸡脖子水库排放过生产废水。经2013年、2014年连续技术改进,废水深度处理达到工业生产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相关情况经玉溪市环保局现场勘查确认,该企业已不再列入国控源。2016年底,通海县三义造纸厂先后投资100多万元对污泥制板生产线、调节池和生化池周边地面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已完成整改,经通海县环保监察大队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生产废水外排,也未发现企业存在通过渗漏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关于举报“从2000年开始就挖一个土坑将废水直接向地下渗透排放”的情况。
经查,通海县三义造纸厂内的调节池、生化池、收集池等已按相关要求规范硬化。通海县三义造纸厂污泥制板生产线、调节池和生化池周边地面以及污泥制板生产线旁开挖的收集池(3m3)已完成硬化,并对生产屋顶、锅炉房和储煤间完成了改造,加固了回水池。建设了雨污分流设施,焊制了3个容积达400余m3的大铁箱套用在回水池里,用于生产回用水循环,防止生产用水出现跑冒滴漏。
经核实,未在厂区内和厂区周围发现直接渗透排放废水的土坑。
(五)关于举报“污染了白塔营和下游大梨社区五个自然村的地下水,最后注入通海杞麓湖”的情况。
6月14日,通海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云南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从三义造纸厂循环池废水、三义五组、三义二组、三义造纸厂内水井4个点取样检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标准》(GB/T14848-93),检测指标为PH、色度、氨氮、COD、悬浮物、总磷、总氮,纸厂循环池废水未做评价(用于比对),其余取样点各检测结果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的Ⅲ类标准。
(六)关于举报“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电话投诉反映过,停产了2、3个月,又开始白天休息,晚上生产”的情况。
2016年曾有人投诉反映过通海县三义造纸厂有关问题,2016年7月22日,通海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通环改字〔2016〕第06号),责令通海县三义造纸厂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评手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016年8月19日,该企业向通海县环保局、九龙街道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经通海县环保局、九龙街道核实后,经通海县人民政府同意恢复生产。在停产近一个月的环保问题整改后,该厂仍然执行原有的每日三班倒上下班制度,不存在白天休息、晚上生产的情况。
(七)关于举报“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一直都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2016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通海县环境保护局通过调查,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款20万元;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企业直接负责环保管理人员何庆华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017年2月21日,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未发现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但发现该公司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和固体废物随意倾倒的两项违法行为,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款12万元。
经核实,自2014年以来,除2016年7月和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被群众投诉2次(重复)外,通海县环保局未接到国家、省、市、县级关于该厂的环境污染投诉转办、交办件,通海县环保局也未接到群众来人、来电、来信、网络等对该厂的环境污染投诉件。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废纸及成品堆垛不规范,部分设施老化,雨污分流不彻底,原泥浆纸板线未全部拆除)。
(二)对已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实施演练。
四、现采取的措施和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电话投诉反映过”和“离县政府西南1公里”属实,其余不属实)。
现采取的措施:一是于2018年6月12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对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强企业管理,确保环保雨污水循环系统正常运行;二是督促通海县三义造纸厂加强环境监测,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企业现场监督管理,规范物料、成品堆放,限期拆除原泥浆纸板线及拆除临危建筑。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向社会公开。
六、下步措施
(一)督促企业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综合评估方案》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四条红线”的规定,严格落实项目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项目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大对水质的监测频次,及时公开监测信息,适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三)加大对项目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监督管理,严禁污水外排,定期巡查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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