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1782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0-21 |
农村广播站宣传交通安全
加强广播站(室)宣传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峨山县公安局大龙潭派出所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建设工作。
派出所在全乡7个村委会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设立了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主任由村委会书记或主任担任,每个站(室)均设立广播宣传员,宣传员由农村专(兼)职协管员、大学生村官或村民小组长担任。为保障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工作正常开展,派出所要求在现有广播设备的基础上,每周开展广播宣传教育,对辖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开展办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按时检审车辆等宣传提示;遇赶集日、民间民俗日、婚丧嫁娶日、学生收放假日、节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通过广播站提前有针对性地提示提醒严禁酒后驾驶、超员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根据季节、天气变化,提醒群众注意出行安全,拒绝乘坐违法载人车辆,抵制和举报违法载人行为。同时要求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室)要妥善保管好各时期、各阶段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逐步形成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库”,切实筑牢农村宣传交通安全的阵地。 (李加才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