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441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27 |
玉溪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质量监管
工作人员正在检查白酒生产作坊
在11月上旬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发生工业酒精勾兑酒中毒致人死亡事件后,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全面推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抽检监测及发布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严查严打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黑作坊”“黑窝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市白酒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白酒生产企业28家,已登记建档的白酒小作坊344家,这些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白酒的原料以高粱、苞谷为主,产品均为纯粮食酿造的固态法白酒。
自11月中旬开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白酒小作坊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销售范围等基本信息,梳理主要风险点,查看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对白酒小作坊原辅料采购储存、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质量安全控制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散装白酒经营单位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制度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抽检58批次,暂未发现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问题。
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市市场监管局督促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白酒小作坊只能按照传统工艺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严禁在生产的白酒中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保证生产的白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必须采购符合规定的白酒,并按规定在散装白酒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做好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信息记录,做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保证经营的白酒安全、无毒、无害。
市市场监管局严禁家庭自酿白酒对外出售。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散装白酒经营单位采购不符合规定的白酒产品、未在容器或包装上依法标明相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若有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问题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对符合规定奖励情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此外,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类产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增强白酒消费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切记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不到无证无照的商店购买白酒,不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散装白酒。(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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