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7083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8-12 |
我市就“三湖”放生活动管理规定举行听证
8月8日,市抚仙湖管理局举行听证会,就如何规范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放生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即将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既符合湖泊保护的利益,又能满足信众的放生意愿。
因为不规范的放生行为,全国各地引发生态灾难的悲剧频频发生。外来物种普遍具有适应能力强、控逆能力强、繁殖快的特点,同本地土著鱼种争食、争空间,甚至吞食土著鱼类鱼卵,给本地鱼类带来了灭顶之灾。
太湖银鱼进入抚仙湖,给抗浪鱼带来了灭顶之灾;原产于四川岷江的黄颡鱼(黄辣丁),还有剑鱼以及令人闻之色变的福寿螺,都已随着放生而悄然在抚仙湖中安营扎寨,甚至形成了群落,给土著鱼类以及水生态安全带来毁灭性的威胁。
在星云湖,因为四大家鱼的引入,土著鱼种大头鲤产量逐年减少,成为濒危鱼类,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在引入四大家鱼过程中从滇池带来的红鳍鲌,让星云白鱼走到了灭绝的边缘。
确保湖泊生态安全,规范放生行为势在必行。2016年至2017年,市抚仙湖管理局完成了《玉溪市抚仙湖放生管理规定》的起草;随着“三湖”管理体系的变化,今年4月,市抚仙湖管理局把规范星云湖、杞麓湖放生行为也纳入了管理范围,完成了《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的修编,并在向沿湖三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活动管理规定(听证稿)》。
听证会上,15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踊跃发言,就如何规范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放生活动建言献策,并就完善《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活动管理规定》文本提出了大量的修改意见。
据了解,按照即将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单位、团体或个人在“三湖”一级保护区及其入湖河道的放生活动,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放生活动须经湖泊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进行放生;物种类别、放生数量、放生时间、放生地点、经手人等信息须当月提交市抚仙湖管理局备案。(玉溪日报记者 邢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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