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5728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6-24 |
我市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获悉,我市采取尝试推行打包付费,进一步扩大DRGs付费、单病种付费等多种方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我市早在2000年就启动单一的项目付费方式改革,并于2016年3月起,在全市9家县(区)人民医院试点推行新农合DRGs支付方式改革,2017年1月起DRGs支付方式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市人民医院。
据介绍,DRGs改革的英文名为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中文翻译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类,它根据病人的年龄、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不同的诊断组,然后确定应该支付多少医保资金。DRGs 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其指导思想是通过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医疗费用,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主动降低医疗成本,缩短住院天数,控制医疗费用。目前,我市的DRGs支付方式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付费组也从2016年的493个扩大到目前的661个,覆盖了10家人民医院98%以上的出院病历。我市也成了全国为数不多、最早全面实施DRGs支付方式改革的地级城市之一。
DRGs支付方式改革打开了医保与医院对话的通道,营造了“三医”联动的良好局面。2017年,财政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现场会在玉溪召开,会议对玉溪市DRGs支付方式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2017年至2018年,实行DRGs付费的10家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低于全市增幅6至7个百分点。2017年至2018年间,10家人民医院通过综合成本控制,2017年获得结余自用收益5267万余元,结余率6.2%,2018年结余留用收益4866万余元,结余率4.3%。实施DRGs付费后,医院积极主动控制医疗成本,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住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我市还推行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2018年,我市在峨山县试点开展医共体建设,即在不改变医保政策的情况下,将医保参保人员在医共体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保险基金,按照“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整体打包、统筹管理使用。医保经办机构每月按医共体月均包干标准的90%拨付费用给医共体牵头医院,年度再根据服务质量考核后清算费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建设机制,让医共体积极主动参与费用控制,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2018年,峨山县医共体共打包医保基金6517万元,实际发生5331万元,结余1186万元,结余率18%。
“我市推行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激发了本区域内公立医院控费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把医疗成本降到最低,减轻了病患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降低了医保基金的运行风险。”相关负责人介绍。(玉溪日报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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