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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4-03 |
我市首征环境保护税
4月2日,我市地税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首征环境保护税并顺利开出首张环保税票。这标志着我国首个绿色主体税种正式在我市实施,实行了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环保税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是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故4月才真正迎来首个征期,4月2日是首个征期的第一个申报工作日。上午9时许,在红塔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玉溪水松纸厂财务人员第一个完成环保税申报。随着首张环保税票的顺利开出,意味着我市成功实现了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
前来申报环保税的维和药业财务负责人王娟告诉记者,以前是到环保部门交纳排污费,现在是到地税申报环保税,费改税后,交纳金额没有太大变化。王娟认为,费改税,有利于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同时,统一纳税渠道,为企业进行内部财务分析和成本核算提供了便利。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环保税的顺利开征,地税系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联合财政、环保部门广泛展开调研,对征管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全市基础数据采集,纳税人申报辅导、系统调试和模拟申报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问题反馈机制,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征管准备工作顺利推进。
这位负责人介绍,环保税建立了“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有助于调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的积极性,推进技术工艺创新,污少污染物排放。有助于推动高耗能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提升发展质量,构建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按照环保部门移交的排污费信息,目前全市共识别环保税纳税人345户。 (玉溪日报记者 唐文霖 通讯员 杨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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