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0258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3-21 |
交警直属大队约谈“两客一危”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做好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16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联合红塔区安监局召开“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对交通违法突出、安全隐患大的企业进行约谈。
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玉溪向远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玉溪康辉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玉溪市山友民用爆炸物品服务有限公司、城西汽车客运站等7家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驾驶人选用、日常管理、交通安全教育、车辆检验维护和GPS监控平台管理等情况进行介绍交流,通过措施落实对比分析,让企业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之处,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交警直属大队民警对2017年以来各运输企业交通违法、清零工作、典型交通事故情况、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通报,相关运输企业作表态发言。从“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查处情况来看,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停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仍然高发,充分说明企业在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工作上未进行针对性培训,部分企业安全学习不扎实,企业内部处理力度不大,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未得到实质性增强,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警告制止。
交警直属大队和红塔区安监局领导在听取企业介绍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通报后,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切实履行、落实好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处理好经济利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到位,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加强驾驶人、押运员的警示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掌握他们的心理及思想状况,做好解压、排解、开导工作;客运企业、客运站要严格监督客运驾驶人落实好“五保两确保”安全承诺,严把例保关、报班检查关,杜绝带病车辆及问题驾驶人参与道路交通运输。
为从源头上强力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有2次以上营运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上限处罚5000元的罚款。(张龙斌 杨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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