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0546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1-22 |
去年全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万余件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去年全市司法部门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936个调解组织全年化解矛盾纠纷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以上,调解数和调解成功数为历年最多。
据介绍,为全面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市司法局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重点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化调委会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市共建立调解组织936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74个、村级调委会70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2个,着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牢基础。同时,通过以点带面,全市目前共建立规范化村级调委会146个、“个人调解室”63个,其中“个人调解室”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929件,占总数的8.6%,调解的纠纷绝大部分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在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方面,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妇女儿童、物业小区、保险行业等领域的基础上,积极向劳动争议、教育、商事等领域拓展,建立了川渝商会、江西商会、昭通商会和家居建材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
市司法局在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评查中反映出来的卷宗不统一问题,统一印制了14万份调解卷宗发到各调委会,做到全市调解卷宗一个格式、一个样,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为落实奖励措施,通过市、县、乡三级审核,对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符合奖励条件的23834件案件实行“一案一补”,兑现奖励资金185万余元。与此同时,市司法局还按照市级培训乡镇(街道)调解主任、县区培训村级调解主任、乡镇(街道)培训基层调解员的原则,全年培训调解员12000余人次,并每月定期开展常规排查,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矛盾纠纷6021件。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去年全市936个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以上,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调解数和调解成功数为历年最多。(记者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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