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02807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5-05-20 |
春和社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办公楼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春和社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办公楼保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或官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春和社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办公楼保洁服务
2、项目编号:TDZB2025—034
3、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共计29.5万元,其中:春和社区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预算17万元;春和社区绿化管护采购预算8万元;春和社区办公楼保洁采购预算4.5万元。
5、采购内容:为巩固创卫成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引导辖区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大力推进“美丽春和”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对春和社区道路、绿化、办公楼等实施保洁养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5.1、春和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包含春和社区五、六组范围内所有巷道清扫保洁;春和社区农贸市场路面清扫保洁(包含厕所);春和社区七组新九龙路至春和清扫保洁(南北向);倪井春中路清扫保洁;富贵乐园巷道清扫保洁;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所属道路的人工清扫保洁、道路零星垃圾收集、清除人行道上白色垃圾及采购人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5.2、春和社区绿化管护:绿化管护范围包含春和中心幼儿园门前小花园、老九龙路与九龙路交叉口小花园、集镇巷道绿化,服务内容:对范围内绿化作物进行管理,做好修枝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定时对绿化带、行道树进行浇水;及时对绿化带上的垃圾、树穴及草坪上的垃圾进行清理。
5.3、春和社区办公楼保洁:春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含二楼大会议室、三楼小会议室、门窗、楼道、护栏、通道、各层卫生间)及公厕保洁,停车场清扫保洁,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及办公室、卫生间、办公区域的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并承担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保洁事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叁年,合同壹年壹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参考《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7、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通过考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谈判。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或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登录“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自行办理,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现场携带或网络上传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7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下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谈判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社区及涉及小组公示栏粘贴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春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富春路与九龙路交汇处
电 话:0877-2047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系方式:0877-2611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笛
电 话:15706977480
2025年5月20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12-07
- 玉溪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银校”合作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05-21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辅助系统服务采购(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
- 云南省漠沙亚热带园艺场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05-20
- 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医用普通耗材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流标公告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