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2214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 公开日期 | 2022-01-10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 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对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报名时领取。
二、本项目采购控制价格: 31000元/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签定下一年合同。
四、服务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四号。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符合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和《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云消〔2021〕103号)相应要求。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www.xhhxf119.com)中能查询到服务商相应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证明文件。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工程师证》。
5、投标人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检测一级资质证书(不包含过渡期临时资质)。
6、投标人若为玉溪市红塔区以外的企业,须在玉溪市红塔区注册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办公场所租房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质量要求
1、服务单位按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270-2008《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并保证能通过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
2、服务单位制订年度维护保养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每月计划分部巡检维护测试,一年内完成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半年定期进行全面检修维护。每次维修维护保养完成后,服务单位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两名以上技术人员签名的维修保养检查月度记录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月度维保报告中体现。并经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具有快速响应能力,在接到紧急服务电话后20分钟内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2小时内修复故障,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供备品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八、报名
1、本采购项目需提前报名,报名地点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14日17:30时,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相关资质证书。
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须了解相关情况的,请自行与本项目采购联系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877—2068905。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01月20日09时00分。
2、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十、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由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2、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须规范装订并密封。
十一、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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