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70767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1-07-20 |
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公交车候车亭、运营及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公交车候车亭、运营及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4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
1.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的委托,现就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公交车候车亭、运营及维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2、采购范围
1.2.1项目编号:帮克招字【2021】011号
1.2.2采购范围:新建52座候车亭及后期的运营维护等为标的物(具体详见明细表),以租金报价进行招标。
1.2.3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范围内。
1.2.4服务期限:合作期10年,其中52个候车亭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完工。
1.2.5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2.6采购预算价:1200元/年·座(候车亭),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此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1.2.9采购要求、合作细则:
(1)新建52座候车亭及后期的运营、保洁、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广告框临街面从左至右第一块广告框两面及所有小框的两面必须交由发包方使用(具体详见:第五章 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中标方不得使用。日常保洁、维护包含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使用的临街面从左至右第一块广告框及所有小框。);
(2)若标书中所示候车亭因外界原因导致不能建设,发包方有权减少标书中所示候车亭数量,变更合同,按实际建设数量签订合同;
(3)采用BOT合作方式,成交后双方签订施工协议;
(4)候车亭由成交人建设,建设资金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如有逾期,按照合同条款给予相应的处罚;
(5)成交人在开工前向发包人缴纳6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不计息退还4万元,剩余2万元作为经营过程中的履约保证金,在经营合同终止确认无违反行为后一周内不计息返还;
(6)发包人负责行政审批及占道、开掘、绿化移植等审批工作;候车亭接电及电费缴纳由成交人负责;
(7)建设过程中,成交人须按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添加和更改任何设施,若发现添加任何与设计图纸不符的设施,发包人有权拆除,成交人不承担任何损失;施工完成后,成交人须按市政的要求对路面进行恢复。发包人对成交人的违规施工不承担任何责任。
(8)建设完工,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与成交人签订使用期为10年的公交车候车亭租用合同;
(9)公交车候车亭年租金按成交价执行,按年支付。采用以一年为周期先付费后使用的方法,成交人在付清每年租金后方可使用候车亭。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费,每逾期一天,按成交价的5%收取滞纳金;如超出付费时限3个月未付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候车亭的经营权并扣除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10)成交人在使用期限内要确保所有候车亭基础设施和外观完好,如有损坏须在收到发包方通知后一个月内修复,所有维护和修复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因设施损坏或漏电等造成的任何后果,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11)在合同履行中,若因城市或道路规划,需要候车亭迁移或拆除时,发包方有权减少相应数量并变更合同,租赁费用按成交人实际已使用天数计算,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若迁移候车亭,新建候车亭原则上与原候车亭大小一致,增减广告框需发包方同意。
(12)在履行合同中,若因城市建设遮挡影响成交人正常经营时,不减收租金,可由发包方协助成交人与建设单位协商获得相关的补偿费用,获得的补偿费用全部归成交人所有。不管成交人是否获得补偿,发包方均不给予补偿;
(13)成交人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使用候车亭做正当的广告经营活动,若有违规,成交人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14)发包人每年会根据合同条款对成交人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成交人对候车亭的使用管理情况。如有违反合同条款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1.2.10采购需求说明:为新建52座候车亭及后期的运营、保洁、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即:成交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经营管理、养护维修实施全过程负责,经营期满后所有设施完好归采购人所有。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采购供应商的要求;
1.3.2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3.3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1.3.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1.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磋商文件的获取
2.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07 月20日至 2021 年 07 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周末除外,下同)在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41号)购买磋商文件。
2.2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
2.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售。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 2021 年 08 月03日上午09:30,过期均不接受任何申请人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 年08月03日上午09:00-09:30。递交至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开评标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41号)。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补充事宜
无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22号
联系方式:0877-2026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41号
联系方式:0877-2661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兰芬
电 话:0877-2661988、18908776159
日期:202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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