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408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6-26 |
党员干部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纪是前提,知纪是基础,明纪是关键,守纪是目的,四者相互衔接、循序渐进、有机统一,共同构成完整的纪律教育学习与实践过程。党员干部要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党纪学习教育。
党员干部要主动学纪
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从主动学纪入手,培养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学习态度上,要做到主动学,积极树立主动学习的意识,在不需要他人督促的情况下,自行完成学习任务,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意识。学习内容上,要做到全面学,既要深入学习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也要学习党纪党规,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见言见行。学习方法上,要做到经常学,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和常修课,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党员干部要切实知纪
知纪不仅要求党员干部知道纪律的内容,更要求党员干部理解纪律背后的原则和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党员干部学习时,既要全面把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具体规定,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更要把握党的纪律规定的原则宗旨、精神实质与精髓要义,把《条例》为什么要修订、修订的突出特点、修订的主旨要义、修订背后的深意等学懂弄通,切实将《条例》入脑入心。
党员干部要心中明纪
明纪不仅要求党员干部在学习上知道和理解纪律,更要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明确道德观念和是非标准,自觉坚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党员干部要守住内心,正心明道,怀德自重。要破除侥幸心理,远离是非之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用党的纪律自持,用道德规范自省,用制度规定自律,用法律法规自卫。明纪要心有光。党员干部要“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要时刻自重自省,不畏浮云遮望眼,准确认识历史发展规律,不为一时一事所惑,在大是大非考验面前不动摇,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失守,做到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心上。
党员干部要自觉守纪
守纪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纪律和规定,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守纪的关键在于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中,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实际行动补齐短板,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外在的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将有形的规矩化为自身无声的行动。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认识到守纪不应只是迫于对违法违纪必受惩处的恐惧,更应是出自对自我人格的尊重和人民赋予权力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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