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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8-28 |
省人大常委会督察组督察杞麓湖保护治理情况
8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王树芬率督察组到玉溪,通过现场查看、面询谈话、工作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督察杞麓湖河(湖)长制工作及保护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下一步治理打算。
在为期两天的督察中,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杞麓湖北岸马家湾补水口、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1号站、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杞麓湖南岸、杞麓湖南岸中河湿地公园等地,现场查看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建设、通海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以及一级保护区界桩设置和生态缓冲带建设、赵家大沟治理情况。
现场查看结束,督察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并进行询问交流。会上,副市长贺彬就督察内容作专题汇报。今年以来,市级河长巡河14次,县级河长巡河286次,乡、村、组级河长及责任单位巡河10774次。推动全民治湖,以“党建+河(湖)长制”为抓手,组织14251人次在杞麓湖沿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理垃圾18026.3立方米。目前,杞麓湖生态环境问题涉改48个问题,已整改32个,长期整改16个。同时,科学划定杞麓湖一级保护区、进一步理顺湖泊管理体制机制、严格依法治湖,加快推进“见河长”向“见成效”转变。
王树芬认为玉溪在推进杞麓湖河(湖)长制工作及保护治理等方面工作到位,给予充分肯定。王树芬指出,虽然杞麓湖保护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短板和不足。玉溪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建立健全挂号销号机制,措施得当,精准实施,抓整改、促提升;坚持目标导向,设立近、中、长期目标,分解目标任务,设立年度计划目标,围绕目标压实责任,高位推动,把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发挥市、县人大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同时,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合力推进河(湖)保护治理,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促进杞麓湖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贺彬表示,玉溪将以问题为导向,抓实问题整改;以水质为核心目标,综合施策,确保“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克期完成,统筹好近、中、远期目标任务,做好经验总结,做好今后工作。
郭开堂陪同督察。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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