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474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县纪委县监委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通海县纪委县监委将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教育警示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执法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协同联动,严查“四风”问题。建立与公安部门常态协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制定出台《关于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移送和通报曝光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快速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公安等部门移交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依纪依法、快查快办,有效破解干预执纪执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有案不查等问题,有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公开通报曝光,打破信息壁垒。县纪委县监委对辖区范围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截至目前,共通报典型案例1期12人、在“名邦清风”微信公众号通报12期22人。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方面的投诉举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强化警示教育,做好“后半篇文章”。在加大监督和惩戒力度的同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加强专题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杜绝片面将酒驾、醉驾问题当成党员干部个人行为,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把“个案”问题上升到“面”上施治,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县纪委县监委向案件多发的乡(镇、街道)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找准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带头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自觉远离违纪违法“高压线”。(玉溪日报通讯员 杨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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