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0485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1-03 |
红塔区委构建协同高效监督体系
为破解巡察机构“专职巡察力量不足、抽调业务骨干不愿来、临时抽调人员不好用”的困境和瓶颈,2023年以来,红塔区委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组建巡察人才库,将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充实到巡察队伍中,健全干部抽调锻炼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巡察干部“愿意来、留得住、能干事”。
据悉,巡察人才库自2023年5月开始建设,由区委巡察办提出人选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内部选拔、部门推荐相结合形式考察人选。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127名业务骨干进入巡察人才库。人才库涵盖纪检监察、组织、财税、审计、执法、司法等行业,以满足每轮巡察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个性化用人需求。
每轮巡察工作开始前,由区委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党组织特点,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人员到岗后,邀请市委巡察机构专家,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委巡察办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对其开展巡前集中培训,并进行巡前廉政谈话,确保抽调能上岗、上岗能冲锋。巡察期间,实行“老带新”帮带机制,由组长、副组长与抽调人员结成“一对一”帮带对象,手把手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其快速融入角色、适应工作。
构建人才库只是第一步,怎么管才是关键。对此,红塔区制定下发《红塔区委巡察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动态管理、日常考核、人员退库3项机制。实时更新个人信息、思想动态、工作绩效等内容,从任务落实、程序规范、整改跟踪、纪律执行等4个方面,强化对抽调巡察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同时,按照每两年调整一次的原则,将不能继续胜任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出库,保证巡察人才库“蓄水池”细水长流。
为消除抽调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巡察人才“留下来”,红塔区建立巡察抽调干部激励机制,由巡察机构对抽调干部在巡察期间的表现做出鉴定,出具《巡察工作鉴定表》,作为其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优先推荐、使用的选用链条。此外,将巡察抽调工作纳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抽调人数和轮次,对被抽调单位给予适当加分,进一步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玉溪日报通讯员 矣芳 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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