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4607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4-16 |
红塔区强化监督执纪护航“三抓三保”
“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区委‘三抓三保’六个工作推进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近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印发《红塔区“三抓三保”监督执纪问责方案》,对“三抓三保”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以及上级经济工作、农村工作等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任务,红塔区纪委区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成立“三抓三保”督查工作专班,专班下设三个督查组和一个监督执纪组,对抓投资、抓增收、抓GDP、保民生、保和谐、保发展六个工作推进组确定的落实“三抓三保”各项措施、落实责任、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督查组坚持“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围绕重点督查内容,分别列出督查清单,对照清单要求,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次、常态化监督检查,逐项盘点、逐一核对清单所列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落实不力、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各工作推进组、牵头责任部门以及重点环节、关键领域,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督办,做到“月督查通报、季约谈提醒、半年追责问责”,全面压实各工作推进组的责任。
“三抓三保”督查工作专班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适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监督预警机制督促各工作推进组、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对需要由区“三抓三保”督查工作专班再落实、再监督的事项,或者认为需要给予责任追究的事项,移送区“三抓三保”督查工作专班调查核实,以责任追究提请机制启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相关工作部门或责任人因不担当、不负责或不作为、慢作为被予以问责或党政纪处分的,除特殊情况外,对工作推进组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
此外,实行全区督查通报制,定期通报“三抓三保”推进情况,适时通报负面典型,及时纠正“三抓三保”工作中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玉溪日报通讯员 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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