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7951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9-11 |
红塔区盯好“关键少数”种好监督“责任田”
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紧盯“关键少数”,以严格监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
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聚焦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和区委“三抓三保”督查工作。层层明确分工、层层细化量化、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坚持失责必究,区纪委监委对工作中存在的“两个责任”不力,落实责任缺位、错位、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和曝光。紧盯“关键少数”,把监督执纪的“探照灯”照射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坚决为政令畅通、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清路除障。
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和组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用好四种形态,助推“关键少数”的压力传导。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锤炼坚强党性,促进履责、担责、尽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坚决从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27人,占比79.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33人,占比11.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10人,占比3.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17人,占比5.9%。(玉溪日报通讯员 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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