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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4-03 |
研和街道按质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红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研和街道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确保了改革任务按质按期完成。
3月25日,研和街道玉屏社区举行股东代表大会,依程序表决通过股权设置方案,成立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并为各居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授牌。至此,研和街道9个社区82个村民小组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本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研和街道抓细、抓实政策宣传解读,自2018年10月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街道共召开各层级会议200余次,张贴、悬挂标语10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1万多份,确保改革政策和流程家喻户晓。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两级领导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研和街道从“实”“全”“细”“准”四个方面入手,依托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基础数据,结合2018年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的资产、资源清理整顿工作,对社区、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等资源型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铺面、场地等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均按程序张榜公示,并经居民代表会议予以确认。
盘清了家底后,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成了改革的重头戏。得益于2017年红塔区在全市率先启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打下的良好基础,原本属于改革中难度最大、牵涉面最广的环节实现了快速、有序推进。
居民变股民,虽然一字之差,但居民们对集体资产的认识将由“抽象所有,等于没有”转变为“按股享受、真正所有”,居民的合法权益也被固定下来,个人和集体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同时,通过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进一步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推动“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的重大转变,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玉溪日报通讯员 张华斌 任天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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