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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16 |
红塔区被列为全省首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试点区
今年,云南省启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将玉溪市红塔区、昆明市晋宁区列为全省首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试点区。通过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据悉,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范围为面向3至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包括附设学前班、幼儿班、幼教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督导评估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督导评估周期为5年。通过试点先行积累工作经验和借鉴方法,为下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推动全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整体提升。
红塔区现有公办幼儿园10所,民办幼儿园68所。近年来,红塔区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逐步完善区、乡(街道)、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合理规划农村公办幼儿园布局。通过推进乡(街道)中心园建设,基本实现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合理利用村小学校舍资源,发展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积极改善教学点校舍条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办学,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通过提供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园建设;采取派驻公办教师、纳入巡回支教范围、支持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指导等方式,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在地方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开展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健全关爱体系,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坚持科学保教,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防止“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据介绍,红塔区作为全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试点区,是玉溪教育走在全省前列的具体体现。为做好红塔区试点区的工作指导和对其所辖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复评,10月29日至31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专家组到红塔区部分幼儿园,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核查幼儿园办园环境、办园基本条件等情况。专家组以重发展、促规范为原则,系统、客观、全面地评估了红塔区幼儿园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政府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也来到玉溪对红塔区的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红塔区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市、全省推广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通讯员 官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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