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7日从红塔区了解到,从12月12日起,红塔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试行),上下班时间均统一推迟半小时,调整为上午8:30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这是该区为中心城区“缓堵”“治堵”、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方便群众办事所采取的最新举措。
据了解,红塔区错时上下班制度实施范围为全区所有党政机关(包括区属各单位、工业园区、乡、街道)、群团组织;全区除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外的全民事业单位及中心城区的三个街道。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外的乡(街道)各村社区参照实施。鼓励企业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公安、路政、城管、消防、救援等执法和社会综治执勤部门则不在实施范围内,仍按原上下班时间执行。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红塔区政务管理局和政务中心依然沿用现在的上下班时间。
目前,红塔区错时上下班制度涉及职工约3400人。大部分职工表示,近期中心城区上下班高峰期拥堵严重,花在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明显增多。对于即将实施的错时上下班制度,大家都比较支持。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工郑云说:“我们家离单位比较近,正常的话10分钟以内就可以到单位,但是堵的话就要20分到30分钟。现在实施错时上班,应该可以节省很多时间。”红塔区北城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钟海平说:“现在实施这个制度以后,就可以避开上下班高峰,降低出行成本”。
据介绍,此次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是红塔区委、区政府从顺应群众呼声,缓解交通压力,优化便民服务的角度出发,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而做出的决定。上下班时间调整后,职工工作时长不变,工作质量不减。红塔区要求全区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以更好的风貌、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