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861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1-21 |
红塔区两会召开 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月12日至16日,红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协红塔区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在大营街汇龙会议中心相继召开。
1月13日至16日,红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红塔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玉溪市红塔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玉溪市红塔区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红塔区人民政府区长。
会议认为,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红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创新作为,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及本次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推动“改革发展有新突破、依法治区有新进展、代表工作有新活力、自身建设有新提高”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推动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发展。
1月12日至15日,政协红塔区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玉溪市红塔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政协红塔区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协商讨论了《红塔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玉溪市红塔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玉溪市红塔区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补选了政协玉溪市红塔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会议指出,2015年区政协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中共红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融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区,更加突出服务发展主旋律,更加注重履职为民主基调,认真履行职能,合力建设美丽、幸福、宜居、生态、和谐红塔区,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通讯员 洪轩)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