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870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9-22 |
红塔区改进政务服务出实招
近日,红塔区委、区政府办印发《红塔区改进政务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暂行规定》,从接待接访、受理申请、报件审批、并联审批、文书送达、主动服务、监督投诉、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活动中的行为。
这是红塔区为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实行的又一举措。
《红塔区改进政务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审批部门收到申请人的报件(材料)后,申请人申请事项属本部门职权范围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报件审批中,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审批的报件,审批部门应当即时办结,对于需在一段时间内办理的报件,应当在服务承诺时限内办结;在红塔区行政区域内(不含高新技术开发区)使用政府性资金或由企业出资建设的所有投资项目,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统一受理,实行并联审批。
为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监督管理机制,《红塔区改进政务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暂行规定》对程序、审批时限、文书送达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规范各类政务服务工作,改进政务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而早在去年初,红塔区在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上就率先行动,把分散的审批窗口集中,把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采取“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三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到位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机制。
此次《规定》的实行,是红塔区持续改进政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又一举措。(记者 吴坤娱)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