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华宁县十二届县委召开第22次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初步贯彻意见,研究人事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议题。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及《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讨论了《华宁县“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初步贯彻意见,研究重点矛盾纠纷包案情况相关事宜。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和政法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平安华宁和法治华宁建设;要清醒判断新形势,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种矛盾风险的能力,推动综治维稳、反邪教、依法治县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隐患化解,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方面的议题。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巡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条例,防止干部越位逾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评先奖优凝聚正气;县纪委要按照常委会决定的各项会议内容,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确保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圆满完成;要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华宁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会议还研究了《华宁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政协华宁县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华宁县工商联(商会)2017年换届工作事宜、县政府常务会提交的5个议题。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华宁县首届运动会,今后每两年举办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