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69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9-24 |
华宁看守所落实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本网讯(郭艳芳)结合当前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执法检查“回头看”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华宁县看守所积极落实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确保监所规范安全文明管理。
通过组织全体民警对公安部、省监管总队下发的《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具体内容进行认真学习,使民警充分认识权利义务告知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提升业务素质,提高文明规范执法水平,并严格履行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在收押时向每一位在押人员发放一份书面的《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对有阅读能力的让其阅读,对没有阅读能力的由收押民警念读告知,告知书由在押人员签名、捺印后入档保存。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张贴在监室的墙上并印制成册发放到每个监室,通过视觉感观,入脑入心,使在押人员随时随地接受教育,明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规范在押人员的日常行为。同时要求管教民警对每一名在押人员入监时,再进行一次权利义务的告知工作。
以组织在押人员进行集中学习、管教民警每周进监室宣讲等形式加强在押人员权利义务的日常宣讲教育,通过丰富生动的学习,使其充分了解和掌握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心灵受到洗涤,行为得到矫治,自觉配合民警做好日常管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