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10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2-02-16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月13日,玉溪市审计局局长杨文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报告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2021年9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年底前要向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促进深化改革、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建章立制的重要举措,形成党委总揽、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转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并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和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结果进行批示19篇(次),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整改。各级各部门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各被审计单位强化措施,按项逐条整改;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权限,协作配合、各司其职,从统筹协调推动、过程把控、建章立制等方面推动审计整改,实现揭示问题、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有效解决屡审屡犯“顽症”。
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市审计局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台账和挂号销号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评价审计整改结果,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印发了《玉溪市审计整改评价暂行办法》,致力提升审计监督“防未病”成效。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319项,涉及责任单位109个,包括5个县(市、区)、36个市级单位。截至2021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272项(含建议销号38项),正在整改47项,整改完成率85.27%,较上一年度的80.16%提高5.11%。各责任单位通过整改已缴财政资金6.8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67亿元、清退(收回)资金资产3.05亿元、核减工程投资0.30亿元、安排拨付使用资金23.74亿元、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61.03亿元。通过整改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6.86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8项。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73件,已处理40件,其他33件正在查处中;46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人,2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3人次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及约谈等。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县级财政决算审计
对2020年度市本级、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及2个县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18个,正在整改3个。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
市财政局一是对2021年各部门的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对仍需使用的结转资金将编入次年部门预算;二是通过系统设置管控规则,严格监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三是今后提前下达下一级政府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四是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定。高新区管委会已冲销专户间往来款17.80亿元,化解与直属公司往来款1.02亿元,剩余22.43亿元将进一步清理;对3个专户之间形成的往来款已核对并调整账务。
2.2个县财政决算审计
一是财政决算不实的问题。澄江市、江川区已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化解财政隐形赤字8.79亿元,其余2.51亿元已制定隐形赤字消化方案,逐年化解;严格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规定,避免违规进行科目之间调剂;江川区督促财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违规调入资金。二是预算管理及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澄江市、江川区化解未拨专款12.90亿元,其余1.07亿元将逐年纳入预算化解,对预备费、教育收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三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澄江市已要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澄江市、江川区已清理化解往来款0.53亿元,其余0.29亿元将逐年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对74个部门和单位实施的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和3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除2个问题外,其余已全部整改。
1.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一是关于部门预算编报及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利局等8个单位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对项目实际用途细化分类,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和科学性;市发展改革委、玉溪卫校将规范预算管理,严格项目预算及执行。
二是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市残联、市土地储备中心等4个单位将坚持从严从简,严格规范管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降低成本支出;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等4个单位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等6个单位将加强资金支出审核,严格执行预算。
三是关于预算支出及项目绩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的问题。市医保局、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合同条款,其中2个单位已支付合同价款104.4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现市乡村振兴局)等8个单位加强项目和履约保证金监管,加快工程进度,按进度支付资金;市发展改革委等3个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绩效管理;玉溪卫校已完成2020年四个项目绩效目标。
四是关于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供销社等2个单位已按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玉溪农职院对多计收入19.70万元进行账务调整;玉溪卫校等2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130.61万元上缴财政;市退役军人局、玉溪体校等4个单位正在积极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
五是市发展改革委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对资金到位率进行摸排,已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工作计划。
2.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调查)
市级两所幼儿园违规领取或报销费用等43.28万元已向个人收回缴入财政;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合同管理制度;市一幼已采用顶岗置换的方式帮扶高新实验园,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严格现金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市二幼对玉兴实验幼儿园的合作帮扶正在征询指导意见;玉溪市综合设计院已完成账务调整。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及往来款、乡村振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87个问题,已整改65个,正在整改22个。
1.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关于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的问题。通海县、元江县等7个县已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4421.96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剩余109.78万元正在整改;江川区等3个县已盘活使用资金3099.64万元,剩余644.79万元将分类拨付、逐年消化存量;新平县、易门县等4个县已盘活统筹使用资金6.75亿元;华宁县等3个县已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357.19万元缴入国库,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预算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通海县、新平县等7个县已将非税收入1.96亿元缴入国库,剩余2.38亿元正在整改;华宁县、通海县等6个县已化解财政历年欠拨专款6.43亿元、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35亿元,剩余25.55亿元逐年化解;通海县已将“以拨作支”资金2511.58万元缴回国库;通海县、澄江市已将沉淀在单位的资金1987.59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易门县已向预算单位归还借款2400万元,剩余2.02亿元将逐年归还;峨山县2020年预算支出转列预拨经费1亿元已全部消化。
三是关于往来款项及对外借款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江川区、元江县等7个县已清理往来款23.75亿元,已规范管理17.41亿元,其中4个县已完成整改,剩余2.02亿元将逐年清理;华宁县等3个县已收回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3377.29万元,其余2752.60万元将积极消化清理;华宁县、元江县将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流程,严格资金出借。
2.乡村振兴审计
一是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江川区已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1684万元、未实施公厕项目资金及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160万元已缴财政;易门县应拨未拨上级补助资金2158.23万元正在筹集资金分批拨付、挪用专项资金100万元已按程序报批,待资金到位后归还原资金渠道。
二是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5个问题已完全整改。江川区、易门县已按规定补缴合同印花税;江川区已按程序完善手续,加强项目和合同管理,已完成农村户厕、村委会公厕改建任务。
三是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江川区已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进行结算。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
华宁县等3个县已制定清偿计划;新平县、元江县已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清欠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元江县加强清欠台账管理、强化拖欠问题线索核实处理;澄江市、元江县已完善清欠台账管理;通海县对多报拖欠账款2637.77万元已按程序报批调整台账;华宁县等3个县对清偿金额进行清理;江川区已清偿欠款669.59万元,江川区、新平县剩余2213.93万元欠款已制定还款计划。
(四)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对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22个,正在整改3个。
一是关于资金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对未经审批出借资金的问题,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今后将监督市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基金投放流程;2个公司已收回本金及利息724.43万元,其余1.69亿元正在催收;澄川高速社会投资人融资资金7.13亿元已到位。
二是关于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澄川高速、江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武警支队新机关迁建项目已完成报件组织工作;玉昆钢铁产能置换项目部分工程施工及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峨山县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
三是关于投资控制不严、工程结算价款不实的问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超概算投资5315.01万元已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已核减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和待摊投资3001.03万元,已采取措施催收多计多付施工图审查费62万元;澄川高速公路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结算审核认定工作正在开展中,其中澄江市已完成征地拆迁费用审核工作。
四是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永金高速新平(老船口)至元江(红光)段工作进度、完成了入库工作;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建立“周对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跟踪服务表,推动拟建项目落地;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科教投公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推进。
五是关于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科教投公司已向相关部门汇报2个建设项目未缴土地划拨价款9.23亿元问题;云南澄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今后将规范核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应缴未缴公租房和商铺销售款9940.60万元上缴财政;江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虚列待摊投资支出500万元已进行调账处理。
(五)经济责任审计
对10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35个,正在整改2个。
一是关于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4家公司(单位)已上缴土地划拨价款124.45万元,其余2.54亿元正在催缴;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将违规支出资金6.88万元上缴财政;澄江市润源公司、江川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等9个单位已将滞留、闲置或结余资金6289.61万元上缴财政;澄江市已收回土地复垦费、水土保持补偿费1128.49万元,江川区399.70万元正在催缴;华宁县人民法院已上缴非税收入231.97万元;澄江市九村镇全部退还18家企业垃圾清运费64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用罚没收入返还款冲抵应收案款45万元已进行账务调整。
二是关于部分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澄江市烟办(现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华宁县公安局等10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已全部整改,相关单位已停止发放奖励,收回违规资金426.66万元;澄江市财政局、华宁县人民法院等9个单位违规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2.34亿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2.32亿元;江川区、澄江市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出让收支的有关政策及玉溪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澄江润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森林抚仙湖工程管理局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01亿元已全部收回;江川区已兑付土地作价入股到期本金和股息1184.90万元,其余1.50亿元正在筹措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杜绝超预算支出;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规范财务核算,真实反映单位收支;市政务服务局今后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内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是关于涉案资金、款项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华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等退款不及时1787万元已完全整改,已清退诉讼费、保全费等168.69万元;华宁县公安局涉案资金46.94万元已按要求进行移交。
(六)国有资产审计
对行政事业、自然资源、企业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73个问题,已整改58个,正在整改15个。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一是市机关事务局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已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一幼等13个单位已对32处房屋及其他资产进行清理并登记入账。三是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等4个单位闲置资产已盘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长期闲置的房屋资产;市机关事务局房屋因涉及拆迁已暂停招租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闲置资产属历史遗留问题,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目前已按程序报批处置。四是市属2所幼儿园已停止将幼儿园品牌(单位名称)给私立幼儿园使用;市林草局已收回房租1.40万元上缴财政。五是市发展改革委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玉溪农职学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个单位已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规范资产管理,完成整改;华宁县公安局、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已上报资产核销、处置手续。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江川区、澄江市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澄江市正在按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初步成果。二是2个县对未批先用林地正在依法查处,督促落实植被恢复;江川区对未批先占的土地已通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措施进行整改。三是2个县对程序倒置的项目依法进行清理整改,45个项目已补办了相关手续。四是2个县已拨付上级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6亿元、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已缴回财政、加强水资源费收取管理对4户取水许可证到期企业办理了延期手续。五是澄江市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分批分期对43个项目313.6146公顷用地办理审批手续。六是2个县已完成土地供应4875.62亩,未完成的部分已纳入滚动计划。
3.企业国有资产审计。一是2个项目正在开展消防及人防验收工作、1个项目因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1个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二是1个长期停工的项目已完成止损盘活工程结算,融媒体中心项目已重新选址进行前期工作。三是6个场馆已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室外附属工程、市政道路等已基本完成,4个拟建工程前期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正在办理用地及立项审批工作;2个项目已完善基本建设程序。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了3条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和落实。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水平。2022年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优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相继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整合重组方案、监督管理办法、国企改革配套文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市财政局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行为。
三是强化检查培训,提高财经纪律执行力。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成立市直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专班,对部分市直预算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开展2021年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暨政府会计改革培训,进一步增强市直单位财经法纪执行意识。
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整改情况来看,尚有47个问题正在整改。综合分析,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资金紧张或财政困难暂时未能整改,如6个县未拨专款25.55亿元、澄江市财政隐形赤字2.51亿元,已整改的部分问题存在新增财政隐形赤字、用新的上级专款化解未拨专款。二是历时久远、涉及面广等各种复杂原因,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到位尚需一定时日,如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三是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比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涉及的土地未批先占、批而未供等问题。四是部分被审计单位重视不够、整改办法措施不多,整改情况未纳入干部选拔及各类考核中。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人民政府督促各主管部门,要求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市审计局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为推动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市人民政府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审计整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听取专项汇报等,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或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防止屡审屡犯。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人民政府将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报告和公布整改情况;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加强主管领域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督促审计机关加强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推动形成审计整改合力,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三)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常委会监督、纪检监察、党政督查的贯通协作,推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配合、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对拒不整改、推诿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依法追责问责。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注重在干部选拔及各类考核中运用审计结果,实现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提升审计监督“治病”“防病”作用。
注:本报告对县(市、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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