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8250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9-10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0年8月28日在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 玉溪市审计局局长 方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坚持政治立审、科技强审,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及财政支出绩效,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市审计局共实施审计(调查)项目65项,查出违规金额7.52亿元,反映非金额计量问题311个。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资金4.4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核减4.43亿元,两项共增收节支8.8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51条,已被采纳119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事项)134件。提交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56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52篇(次)。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全面落实“六个走在全省前列”,全力做好“六稳”工作,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我市上报省财政厅的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4.94亿元,支出总计230.8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4.04亿元,支出总计98.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39万元,支出总计1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9.36亿元,支出总计30.5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国土、国资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着力盘活资源,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市本级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高新区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完整、预算调整率较高。主要是未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率35.4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率62.11%。
二是财政收支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是市本级将医院医疗服务收入等缴入一般公共预算3885.28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不符合规定的公路、重点项目前期费等支出2.07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13.23亿元;高新区挪用财政专项资金2.79亿元、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3.46万元、虚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53.46万元、隐性财政赤字4402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款2820.68万元、应拨未拨上级专款339.50万元、超规模安排预备费309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6955.02万元等。
三是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应继续加强。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有待健全;高新区未实质性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对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玉溪市大数据智慧审计平台,采取“重点审计、普遍核查”和“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实现一次性对市级70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并对2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主要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项目库中不符合相关法规的“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专项资金项目”;将“相约春天”等推介活动项目经费1400万元纳入基本支出列报预算。1个单位未对4个境外商务代表处开展实质性财务管理考核及绩效评估,“检验检疫服务窗口运行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仅12.15%。
二是财政收入管理不到位。主要是3个单位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117.61万元;6个单位存量资金未上缴或未及时上缴财政476.53万元。
三是部分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8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432.32万元,主要是2个单位违规支付奖金、劳务费、慰问费等相关费用252.44万元;1个单位对编外人员发放误餐补助134.37万元;1个单位超审批总额发放职工目标考核奖35.86万元等。10个单位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等621.68万元,主要是1个单位自行调剂预算支出用途452.11万元;1个单位将市财政返还的车辆通行费52万元用于支付有关单位人居环境整治及党建工作支出等。
四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还不到位。10个单位仍然存在“三公”经费、培训费等管理不规范56.15万元,主要是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培训费29.82万元等;1个单位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及大部分服务内容均相同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2019年比2018年增加50.53万元,增长1.28倍。
五是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5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271.69万元;4个单位固定资产闲置72.25万元;1个单位违规将国有资产转至下属公司,资产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混乱等。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资金审计情况
(一)防范债务风险审计情况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19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县4.24亿元专项债券未能形成有效支出,主要闲置在用款单位。
(二)脱贫攻坚审计情况
重点对2个县2018至2019年9月脱贫攻坚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部分产业扶持项目未按协议约定收回投资红利48.65万元;二是某县1个乡镇财政所扩大开支范围11.2万元、部分脱贫攻坚项目违规招标、1个小组“直过民族”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三是某县1个乡5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产业扶贫补助、11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便投入使用、部分项目完工后才进行招标。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1.抚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采取“两统筹”组织方式,对抚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及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8个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4832.02万元。主要是4个项目违规出借资金2701.40万元、2个项目违规使用资金711.89万元。
二是项目管理及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2个交通和市政项目被占用挖除的部分环保设施未恢复;个别项目未按批复投资及建设内容实施项目建设、未落实服务补贴资金来源违规推进;3个项目擅自变更建设内容、6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可研批复等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9个项目进展缓慢;3个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先于项目立项、4个项目工程施工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发包、个别项目未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工程货物采购等。
三是部分PPP项目运作不规范。主要是个别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成员不符合规定、社会投资人资本金未到位1582.39万元、退库后仍以PPP模式推进。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及首次对1名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县未批先占土地488.47公顷、批而未征土地25.84公顷、批而未供土地45.45公顷;9个已关闭、注销矿山未按规定完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44个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5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批准提前开工建设;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水资源费255.50万元;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总体推进缓慢、部分建设项目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25度以上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且与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交叉重叠等。二是某主管部门对全市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河道监管不到位,部分县区存在无证取水或取水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未按照实际取水量或发电量收取水费等问题。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组织市、县审计机关20余人对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共筹集财政疫情防控资金8180.42万元,财政已全额拨付单位和部门;全市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3400.4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及部分县存在先期接受和领发登记不规范,物资收发资料不系统;部分疫情防控单位物资闲置2089件;将拨付市指挥部的工作经费列入防控物资设备采购款中列报10万元;用捐赠资金在网上购买的红外线体温计尚有6.1万元未收到货物,也未收到退款等。二是某公司承诺捐赠物资未到位131件。
(二)稳就业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对玉溪市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市本级及2个县的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县应拨未拨贴息资金及就业补助资金2219.28万元、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二是2个县超范围培训28人;三是市本级及某县30人违规参加两次职业培训,并重复享受培训补贴;四是某县未支付培训机构培训补贴100.91万元。
(三)降费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通过结合贯穿审计项目的方式,继续对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工业园区违规收取企业入园保证金1.03亿元;二是7个县人防办多收34个项目易地建设费62.92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及时退还相关保证金160.35万元。
(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审计情况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结合各类审计项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户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8594.79万元;二是2个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17.69万元;三是某管委会多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037.59万元。
五、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和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全覆盖的要求,对抚仙湖北岸湿地安置房龙润园一期建设项目等15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对2条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投资控制不严格,多计、多付工程结算价款问题依然突出。15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42亿元,审减率15.2%(其中3个项目多计价款率超过20%,最高达36.3%);5个项目多付工程款646.18万元。
二是4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0.12亿元。
三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个别项目挤占建设成本1.55亿元;某公路指挥部及工程建设管理局违规出借项目资金6935万元;2个项目公司未收施工总承包方开工预付款保函13.17亿元;1条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相关服务费用1204.02万元以及工作经费、管理费125.07万元未进行分摊等。
四是建设工程管理及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主要是5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就进行工程招标并开工建设、违反招投标规定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工程勘测设计单位等14个问题;2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均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及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收取履约保证金、征地拆迁超概算资金未落实的问题;6个项目及2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其中某项目超工期最长达3年零4个月。
(二)全市人防系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人防系统2003至2019年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建设管理、资金资产管理使用及易地建设费收缴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揭示了6个大类24个小类共101个问题,涉及资金6.42亿元、936个项目。一是全市人防系统因违规减免、违规审批、应收未收、应建未建等应追缴易地建设费1.83亿元;二是7个县自成立人防办或确定为省级重点防空城市后,长达2年至3年多未履行人防审批职能;三是市本级及部分县人防办存在违规审批发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许可证、越权审批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防空地下室长期未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2017年至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单位职工疗养费挤占公用经费;二是1个学校挪用项目资金购买办公设备。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经玉溪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对8个单位的9位领导干部近三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或调查39个单位和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11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2.24亿元,主要是1个县财政未缴预算款1.52亿元及县土地储备中心未收缴土地出让价款6285.54万元等;8个单位资金滞留闲置360.62万元;某县财政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7亿元、支出2.76亿元,违规调入资金6.86亿元、未拨上级专款9.84亿元、科目之间进行调剂7.39亿元;某县法院诉讼费退费、执行款兑付不及时719.24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安排下达资金1493.3万元、应收款项955.29万元长期未收回。
二是部分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21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224.26万元。主要是某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等13个单位发放“基础奖”、非税收入奖、加班补助等154.52万元,某工业园区超基数发放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直属公司聘用人员绩效奖30.07万元等;1个单位私存私放资金469.44万元;某县土地储备中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900万元;某工业园区以“先征后补”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1.46亿元;3个单位加油卡管理混乱等。
三是部分单位经济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主要是1个单位873.9万元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或审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市高等级公路公司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某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未履行协议约定收回建设资金及违约金300万元;某县法院违规采购199.86万元、未经集体决策确定工程、绿化管理项目80.98万元;某公共汽车服务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管理费等140.75万元等。
七、国有企业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人员和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对12户市属一级国有企业2017年至2019年6月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一次性完成市属一级国有企业的审计全覆盖。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6户企业资产不实4.73亿元;3户企业负债不实19.71亿元;7户企业损益不实3.39亿元。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是4户企业出借资金未收回14.73亿元,1户企业出借资金未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2.53亿元;1户企业违规购买理财产品5.77亿元;3户企业资金结余结转及闲置1.17亿元;4户企业扩大开支范围405.19万元;1户企业挪用专项资金216.6万元;1户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未收取履约保证金1012万元等。
三是国有资本、资产管理不到位。3户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等存在潜在损失2.58亿元;9户企业通过竞拍及无偿划拨取得资产6.01亿元,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3户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1户企业对子公司股权变更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等。
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未批先建、公告期未满提前签订施工合同、PPP项目整改后未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复工建设、工程资金结余未上缴、合同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办公楼装修超标等。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134件,涉及人员40人,涉及金额5.48亿元。其中:涉嫌私存私放财政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多付财政扶持资金、违规审批人防项目等移送纪委监委线索(事项)97件,涉及人员36人、金额3.93亿元,纪委监委已处理36件、处理人员25人、金额3936.93万元,其余正在查处中;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移送住建、国资等有关部门线索(事项)37件,涉及人员4人、金额1.55亿元,有关部门已处理26件、处理人员7人、金额490.36万元,其余正在查处中。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压缩预留项目资金规模,切实细化预算,合理测算资金需求,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评价标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
(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及新冠疫情面临的减收压力,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深入挖掘财力财源,盘活有效资源资产,用好中央新增财政“两直”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落实“六保”“六稳”任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兑现;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履行经济责任的应知应会学习,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履职尽责水平。
(三)加强国资国企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专业化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核心竞争力。以管资本为主,强化国资监管,规范国有资本运营,强化风险防控、规范融资行为,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提升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水平。
(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屡审屡犯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及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同时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人民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进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本报告对县(市、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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