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2191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12-28 |
《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明年起施行
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深入学习宣传并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条例》是全省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施行实现了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零”的突破,对促进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意义。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紧接着召开动员会,对《条例》贯彻落实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履职担当,加强执法监督,加大保护投入,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质量推进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工作。 (记者 李瑞铭)
相关阅读: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2年) 2023-01-28
- 玉溪市简介 2024-04-24
- 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12-07
- 玉溪市中医医院网络线路布线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
- 玉溪市民族中学大数据人工智能精准教学系统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08
- 玉溪市银行业第六届气排球比赛场地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2025-04-08
- 玉溪市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08
- 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秀山路修理厂、办公楼等使用权招租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2025-04-08
- 市委市政府召开湖泊保护治理暨杞麓湖脱劣攻坚工作视频会 2025-04-08
- 玉溪市安排部署食物中毒防控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