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391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02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190025)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19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176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峨山县、易门县和市直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该举报件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反映:“投诉人反映玉溪市峨山县八个乡镇卫生院和易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1.易门县辖区内设有龙泉镇卫生院、六街镇中心卫生院、浦贝乡卫生院、十街乡中心卫生院、铜厂乡卫生院、绿汁镇卫生院、小街乡卫生院共7家,设床位119张,实际开放85张。
2.峨山县辖区内设有化念镇中心卫生院、塔甸镇中心卫生院、甸中镇中心卫生院、大龙潭乡卫生院、富良棚乡卫生院、岔河乡卫生院、双江街道卫生院、小街街道卫生院共8家,设床位104张,实际开放97张。其中,塔甸镇中心卫生院、大龙潭乡卫生院、富良棚乡卫生院、岔河乡卫生院、小街街道卫生院由峨山县医院托管;双江街道卫生院、化念镇中心卫生院、甸中镇中心卫生院由峨山县中医院托管。
二、调查情况
(一)易门县调查核实情况。
1.易门县龙泉镇卫生院。易门县龙泉镇卫生院目前有两个医疗服务点,分别在朝阳路196号和南华街120号,核准病床数26张,实际开放26张。其中朝阳路196号医疗服务点污水来源于中医门诊和预防接种室,产生污水量约3.4m³/d,污水排入本院污水处理系统;南华街120号医疗服务点污水来源于门诊、病房、口腔科、检验室、妇科,产生污水量约4.7m³/d,污水排入本院污水处理系统。两个医疗服务点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于2012年8月由玉溪市蓝天碧水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处理规模均为10m³/d,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斜板导流池(沉淀池)→清水池→消毒池,2012年11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毒剂使用次氯酸钠,系统自动投药。
2.易门县六街镇中心卫生院。易门县六街镇中心卫生院核准病床数35张,实际开放20张,污水主要来源于住院综合楼、门诊楼、口腔科、X光室的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产生污水量约6m³/d,其中X光室洗相废液由云南康乐化工有限公司每3个月收集一次进行处理,其余的污水排入本院污水处理系统。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于2017年12月4日由云南硕腾商贸有限公司承建,处理规模7m³/d,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膜池→消毒池,2018年1月23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毒剂使用次氯酸钠,系统自动投药。
3.易门县浦贝乡卫生院。易门县浦贝乡卫生院核准病床数12张,实际开放8张,医疗污水主要来源于门诊、病房、检验室,产生污水量约4m³/d,污水排入本院污水处理系统。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于2015年9月1日由云南炳森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处理规模15m³/d,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生化池→沉淀池→蓄水池→消毒池。2015年11月16日竣工验收,2016年10月投入使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毒剂使用消毒灵,系统自动投药。院内另有职工宿舍楼1幢,配有容积8m³的化粪池1个,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单独处理。
4.易门县绿汁镇卫生院。易门县绿汁镇卫生院核准病床数8张,实际开放8张,院内建有容积8m³的化粪池一个,污水主要来源于门诊、病房、检验室、办公室及职工生活污水,产生污水量约5m³/d,污水统一排入化粪池,投放消毒灵消毒处理后排放,其中检验室生化检验中产生的废液用容器单独收集,经消毒后排入化粪池。
5.易门县铜厂乡卫生院。易门县铜厂乡卫生院核准病床数10张,实际开放5张,门诊楼建有容积10m³的化粪池一个,污水主要来源于门诊、病房、检验室等,产生污水量约3m³/d,污水统一排入此化粪池,投放消毒灵消毒处理后排放,其中检验室生化检验中产生的废液用容器单独收集,经消毒后排入化粪池。院内另有职工宿舍楼1幢,配有容积6m³的化粪池1个,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此化粪池单独处理。
6.易门县十街乡中心卫生院。易门县十街乡中心卫生院核准病床数20张,实际开放10张,门诊楼建有容积8m³的化粪池一个,污水主要来源于门诊、病房、检验室,产生污水量约3m³/d,污水统一排入此化粪池,投放消毒灵消毒处理后排放,其中检验室生化检验中产生的废液用容器单独收集,经消毒后排入化粪池。院内另有职工宿舍楼、办公楼各1幢,配有容积8m³的化粪池1个,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此化粪池单独处理。
7.易门县小街乡卫生院。易门县小街乡卫生院核准病床数8张,实际开放8张,院内建有容积8m³的化粪池一个,污水主要来源于门诊楼(含病房、检验室、职工宿舍)和办公楼产生的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污水量约3m³/d,污水统一排入化粪池,投放消毒灵消毒处理后排放,其中检验室生化检验中产生的废液用容器单独收集,经消毒后排入化粪池。
(二)峨山县调查核实情况。
1.小街街道卫生院。编制床位数17张,开放床位数17张,2017年用水量1030吨,0.12t/h。其中业务用水700吨,0.08t/h。生活用水330吨,0.04t/h。;2018年用水量903吨,1-5月业务用水690吨,0.19t/h,生活用水量213吨,0.06t/h。
2.岔河乡卫生院。编制床位数10张,开放床位数10张,2017年用水量1067吨,0.12t/h,其中业务用水56吨,0.006t/h,生活用水1011吨;2018年1-5月用水量651吨,0.18t/h,业务用水31吨,0.009t/h,生活用水量620吨,0.17t/h。
3.化念镇中心卫生院。编制床位数16张,开放床位数16张,业务用水和生活用水未单独计量,2017年用水量2970吨,0.34t/h。2018年1-5月用水量1628吨,0.45t/h。
4.双江街道卫生院。编制床位数2张,开放床位数2张,无住院病人,业务用水和生活用水未单独计量,2017年用水量691吨,0.08t/h。2018年1-5月用水量461吨,0.13t/h。
5.甸中镇中心卫生院。编制床位数20张,开放床位数15张,业务用水和生活用水未单独计量,2017年用水量4363吨,0.49t/h。2018年1-5月用水量1818吨,0.41t/h。
6.塔甸镇中心卫生院。编制床位数12张,开放床位数12张,业务用水和生活用水未单独计量,2017年用水量1609吨,0.18t/h。2018年1-5月用水量1494吨。0.41t/h。
7.富良棚乡卫生院。编制床位数15张,开放床位数15张,业务用水和生活用水未单独计量,2017年用水量1358吨,0.15t/h。2018年1-5月用水量596吨,0.16t/h。
8.大龙潭乡卫生院。编制床位数12张,开放床位数10张,业务用水和生活用水未单独计量,2017年用水量2912吨,0.33t/h。2018年1-5月用水量975吨,0.27t/h。
经对峨山县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核查,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以门诊为主,主要针对日常病症的诊疗,无专业化验室和手术室,危、重病人和传染病患者及时转上级医院诊疗。2017年全县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人次为1444人次,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医患的洗漱、洗浴、卫生间废水,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其中,小街街道卫生院、富良棚乡卫生院、大龙潭乡卫生院3家建设了污水处理基建工程,有污水处理池、雨污分离,但因配置费用高、资金短缺,未购置污水处理设备,未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塔甸镇中心卫生院、岔河乡卫生院、双江街道卫生院、化念镇中心卫生院、甸中镇中心卫生院5家卫生院,均未建设污水处理站。
三、存在问题
(一)易门县存在问题。易门县十街乡中心卫生院、铜厂乡卫生院、绿汁镇卫生院、小街乡卫生院4家污水处理采用“化粪池→消毒”流程,未达到简易生化处理工艺中沼气净化池“三区”(固液分离区、厌氧滤池和沉淀过滤区)标准。
(二)峨山县存在问题。小街街道卫生院、富良棚乡卫生院、大龙潭乡卫生院3家虽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建设,但未设置安装污水治理设备,未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且只有小街街道卫生院采取人工投药方式进行消毒;塔甸镇中心卫生院、岔河乡卫生院、双江街道卫生院、化念镇中心卫生院、甸中镇中心卫生院5家卫生院,均未建设污水处理站。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以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03〕197号)“3.1.4 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的规定。现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对易门县医疗污水处理工艺不达标的绿汁镇卫生院、铜厂乡卫生院、十街乡中心卫生院、小街乡卫生院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在污水处理设备未升级达标前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污水安全处置。同时,责令易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细化工作措施,按照程序启动十街乡中心卫生院、铜厂乡卫生院、绿汁镇卫生院、小街乡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工程。6月24日易门县已制定《易门县乡镇卫生院无污水处理设施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试运行,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达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确保4家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二级处理工艺并做好长效监管。
(二)责令峨山县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在污水处理设备未安装投入运行前加强医疗废水的收集,采取消毒处理后合理处置,禁止排入周边水体。6月22日峨山县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分别与江苏华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合同。6月26日峨山县政府已制定《峨山县卫生院污水处理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工作,2018年9月30日前各乡镇卫生院的污水治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转,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五、信息公开情况
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易门县和澄江县政府网站(易门县http://www.ym.gov.cn/ ,峨山县http://www.yxes.gov.cn/hjbhdchtk4368/20180625/920671.html )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易门县、峨山县强化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二)强化投入,完善设施。责成峨山县、易门县加强资金筹措,为项目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动协作,主动担责,认真落实整改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规划设计,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三)强化督察,确保实效。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畅通信息,及时跟进督查,厘清责任,精准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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