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39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02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10030)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1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0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红塔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问题已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玉溪市红塔区道路施工工地,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到位,渣土车未盖蓬皮,夜间噪声乱民,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2018年我市红塔区具体负责实施建设红塔山路道路改造工程、西横七路(西纵六路-白龙路)道路工程、西横十三路(珊瑚路-太极路)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实施主体为市级相关部门。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1日,我市接到投诉转办单后,及时安排红塔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举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一)渣土车辆管理方面:自2013年起,红塔区城管局对区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要求所有渣土车必须加入运输公司,采取公司化管理的方式运作,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后才能上路运输。取得运输许可的前提条件即包括对车厢进行密闭改装,所有渣土车必须采取加装盖板的方式密闭车厢,未加装盖板密闭车厢的车辆一律不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备案卡》和《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不允许上路运输。针对原采用的盖板存在密闭不严的情况,区城管局经多方调研,决定采用在原有盖板上加装密封胶条、降低车厢高度的方式提升密闭性能,现红塔区内12家渣土运输公司管理的渣土车均已根据要求在原有盖板基础上进行了改装。同时12家渣土运输公司也签订承诺书,承诺加强对渣土车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密闭运输,杜绝泼、洒、滴、漏现象,避免运输渣土造成的扬尘污染。
近年来,红塔区城管局一直在加大对渣土车未按要求密闭运输及泼洒污染路面案件的查处力度,2015年查处105起,罚款人民币25850元;2016年查处312起,罚款人民币59300元;2017年查处499起,罚款人民币159950元;2018年上半年查处168起,罚款人民币97800元。
随着处罚力度的加大,渣土车密闭运输得到逐步规范,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建筑工地施工噪音管理方面:根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红塔区城管局对区内建设工地夜间施工进行监管,要求各辖区执法中队必须切实履责,对辖区内夜间施工工地进行监管。但由于中心城区工程建设较多及工期紧需要夜间施工等客观原因,在中心城区存在夜间施工噪声超标的情况,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建筑工地管理方面:红塔区队区内在建的建设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1.市政道路工地设置建筑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2.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3.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采取封闭式运输车辆或覆盖的措施。4.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对渣土车严格管控,安装全封闭防抛撒盖板,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出工地。5.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6.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要采取密闭存放或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7.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噪声控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或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夜间作业)的,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施工中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安抚工作。
结合红塔区正在开展的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创文、创卫、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2018年6月6日,在玉溪红星国际广场-天铂法式风情街项目举行了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观摩会,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在施工过程中主动做好环境保护和噪声控制工作。
由于中心城区同时开工建设的项目较多,项目情况复杂,也存在着工地无法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实际情况。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四)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在建项目15个,涉及凤凰路、大营街、春和、研和、北城、小石桥6个乡镇(街道),公路建设总里程57.38公里,总投资9560万元。经排查,红塔区实施公路项目均不在市区,为改扩建项目,不属于新建公路,没有大开挖路段,土方量较小,渣土不需要外运。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三、存在问题
(一)店铺、居民家装等建筑垃圾存在私自运输的情况。
(二)今年以来中心城区由于工程建设较多、工期紧需要夜间施工等客观原因,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情况。
(三)由于中心城区同时开工建设的项目较多,项目情况复杂,也存在着无法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实际情况。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
现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一是采取固定卡和巡逻卡相互配合,定时与不定时、定点与不定点的灵活机动方法,对中心城区和出入中心城区的主要道路设卡,拦截超限超载及未按要求密闭运输的车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二是巡查各建筑工地,对超限超载和未密闭运车辆存在的泼洒、污染道路现象进行查处,对违规建筑工地、车辆、运输公司依法从严处罚。三是配合住建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三池一设备”等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管,没按要求进行出入口路面硬化、配备“三池一设备”的工地一律不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手续,不允许外运建筑垃圾。对于确实没有条件设置“三池一设备”的工地,要求其必须与清扫保洁公司签订清扫保洁协议,确保工地出入口的环境卫生。
(二)加强施工工地噪音监管:一是要求各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施工的单位,切实按照各项夜间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夜间超时施工造成扰民。要在工地周边居民社区进行告示,接受社会、市民的监督,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与周边社区、市民沟通联系,做好解释、协调工作。二是对于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施工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夜间施工行为,在取得许可前不允许继续施工。三是对于经责令停工后仍继续违反夜间施工有关规定施工的工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加强施工工地管理:为降低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加大部门的协调配合,并按段落设置交通导向牌、安全锥筒、彩条布、施工提示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避让绕行;在施工区域用彩钢瓦进行物理安全围护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无闲杂人员进出施工场地产生安全隐患;在施工围挡外设置工程监督牌并写明相关负责人员电话号码等信息,加大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方便市民进行监督;所有施工运输车辆保证密闭运输并按交警部门指示道路行驶,尽量保证道路畅通、有序;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做到井然有序,施工时不扬尘,施工完毕立即清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料,保证当天外运,未及时外运的全部用防尘网遮盖。深夜不进行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四)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一是加强施工管理,严控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要求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按时洒水或加以覆盖。对施工物料采取洒水、覆盖遮挡、封闭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及时清理施工废料,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对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外围道路采取每天不定时洒水和清扫,防止产生扬尘和污染。对运输物料的车辆,全部按要求覆盖篷布、苫布等密闭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扬尘污染。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在临水、临河的公路建设中,严禁将路基开挖的土石料和施工产生的污染物倒入河流、水库等水源。施工建设中产生的废渣废料等污染物及时清理,远离水源,保护水质不受污染。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qzfxxgk/ywjfw3185/20180624/920244.html)进行公示。
六、下一步措施
(一)持续加大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力度,坚持将严厉打击渣土车不按要求运输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对相关违法行为“零容忍”。
(二)严格执行《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控,继续规范夜间施工管理,加强夜间施工工地的巡查,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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