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161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6-27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00007、X530000201806210036)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0日和21日,我市先后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186号和督转〔2018〕20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D530000201806200007与X530000201806210036反映问题基本重复,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1、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00007:“玉溪市通海县东大街甲子非尘(音译)、醉爱酒吧,2家酒吧24小时营业产生的噪音扰民严重,该情况已由业主联名信件反映,但经投诉人查询还未寄到,该情况向街道、住建部门、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希望督查组帮助解决。”
2、受理编号:X530000201806210036:“通海县东大街甲子浮诚酒吧,油烟、油污、噪声扰民,给小区内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投诉件中所称甲子非尘(音译)酒吧和甲子浮诚酒吧,营业执照名称:通海甲子酒吧,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潘科宇,酒吧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于2018年3月8日开始营业。
2、投诉件中所称醉爱酒吧,经营者:王胜,酒吧位于甲子酒吧东侧,于2018年2月开始营业,时关时开,经营不正常。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0日,我市接到投诉转办单后,及时安排通海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对举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6月21日,再次接到投诉转办单后,我市高度重视,在交办过程中提出了办理要求,要求通海县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落实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通海县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联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酒吧位于东大街”的情况
经核查,甲子酒吧经营场所位于通海县秀山街道,醉爱酒吧位于通海县秀山街道(甲子酒吧东侧)。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举报“2家酒吧24小时营业产生的噪音扰民严重”的情况
经核查,甲子酒吧营业时间为20:30-凌晨1:00左右,醉爱酒吧营业时间为19:00-24:00左右。甲子酒吧一楼、二楼音响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加装隔音玻璃、双道门等措施防范,在三楼露台放置2个音响,油烟净化设备配套的风机声音较大。醉爱酒吧音响位于室内,未采取相关防范措施。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关于举报“甲子酒吧油烟、油污、噪音扰民,给小区内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的情况
经核查,甲子酒吧营业时间为20:30-凌晨1:00左右,甲子酒吧一楼、二楼音响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加装隔音玻璃、双道门等措施防范,在三楼露台放置2个音响;油烟、油污利用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附加的风机抽送,风机噪音较大。举报内容属实。
(四)关于举报“向街道、住建部门、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的情况
经核查,2018年3月27日,滨湖社区接到东大街55号小区业主代表反映甲子酒吧、醉爱酒吧噪音扰民问题。2018年3月28日,秀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处理,要求甲子酒吧:一是23点后,不得唱歌和播放劲爆音乐,只能播放轻音乐;二是尽快在一二楼层加装隔音玻璃;三是三楼露天放置的大音响不得播放音乐。醉爱酒吧当天关门,未找到业主。4月10日,秀山街道对2家酒吧再次复查,甲子酒吧一楼二楼隔音玻璃已安装到位,三楼的音响未使用。要求醉爱酒吧不能在夜间23点后唱歌,只能放轻音乐,将靠窗口音箱放到适当地点。6月10日,秀山街道牵头,联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和县环保局对甲子酒吧、醉爱酒吧进行检查。检查时,酒吧外围噪音不明显,因当晚下雨,不具备噪音监测条件,未进行噪音监测。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存在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两家酒吧存在以下问题:
(一)甲子酒吧三楼露台放置2个音响,油烟净化设备配套的风机声音较大,产生噪音。
(二)醉爱酒吧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违规经营行为,音响位于室内,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范。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两个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通海县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组于2018年6月21日责令甲子酒吧停业整改,于当天拆除三楼露台两个音响和油烟净化设备附加的风机。同时要求业主对餐饮加工间另择地点开展经营,对油烟、油污等按规范进行处理。6月21日17时,经现场核查,酒吧三楼的两个音响和油烟净化设备附加的风机已拆除。
(二)醉爱酒吧因未取得相关证照,通海县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其依法查封,并出具查封决定书(通市监查决〔2018〕69号),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举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623/920230.html)向社会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落实整改。通海县将盯紧落实整改到位的要求,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将投诉问题切实解决,杜绝虚假整改、应付式整改。
(二)加强监管。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坚决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督促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三)完善机制。责令乡镇(街道)和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监管、细化措施、严格执法,全面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严肃追责。通海县县纪委监委将精准环节调查,划清责任,调查清楚后将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相关阅读: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2年) 2023-01-28
-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2025-05-15
- 澄江市开展“百名干部进小区”工作落实情况调研 2025-05-14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震应急·2025”大震巨灾五位一体联合救援演习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5-14
-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东软医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说明 2025-05-13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玉溪赛区足球比赛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5-13
- 玉溪扎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2025-05-12
- 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办理情况选登(2025年第4期) 2025-05-08
- 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公示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