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4484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5-13 |
澄江制定措施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干事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近日,澄江县进一步修改完善《澄江县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实施。
《办法》明确建立澄清机制,保护和维护干部的正当权益;建立奖惩机制,对那些对工作有激情、对群众有感情、对发展有贡献、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优秀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办法》规定,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管理。企事业单位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晋升职称,具备条件的纳入县委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管理。对工作较认真,但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成绩一般,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干部,肯定成绩,指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干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其进行谈话诫勉。对在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反应迟缓、措施不实、工作不力等表现较差,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视情况进行问责或组织调整。对不作为、乱作为或“庸、懒、散、飘”,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临阵退缩、失职渎职、干扰影响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完成;借机谋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重违反党纪政纪,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严肃处理。(玉溪日报通讯员 范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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