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1783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2-11 |
华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本网讯 12月3日,华宁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大法工委和县司法局联合在县城中心城区组织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公安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妇联、团县委、烟草专卖局等21个单位在参加了活动。
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玉溪”为主题,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及法律书籍、悬挂宣传布标、摆放宣传展板、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土地法、矿产资源法、殡葬改革条例、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禁毒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烟草专卖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防震减灾、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105人参加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57部,发放宣传材料33400份,法律书籍1700本,展出展板53块,挂图52幅,设咨询点21个,悬挂横幅标语22条, 出动宣传车10辆, 解答法律咨询250人,使群众受到了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