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回复信息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深入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一是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终止的;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是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如有需要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峨山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68、69号窗口即可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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